案情简介:
被告马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双流县某小区路口处,与原告蔡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,致两车受损,蔡某受损。交警部门认定马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,原告蔡某经鉴定构成残疾。
办案历程:
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,但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,蔡某经多方咨询对比后委托法也律师。法也律师认真梳理案情,最终为蔡某争取到了最有利的赔偿判决。
案件结果:
判决结案,保险公司赔偿蔡某各项费用近八万余元。